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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伟内幕交易“安源股份”股份区间
股票(微信号: istocknews )新闻最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表了安源股份内幕交易事件犯罪者孙伟减刑事件刑事裁决书,对犯罪者孙伟扣除了7个月有期徒刑的执行。 年12月,孙伟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新闻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并处156万元罚款。
孙伟系安源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内幕知情同意
2009年10月末,安源控股股东江炭集团和中弘集团双方就江西煤业重组的借款安源股份上市方法达成协议。 年2月21日,中弘集团向江炭集团发行了《承诺书》,承诺在3月31日前完成对江西煤业的剩余出资。 7月26日,安源股份根据江炭集团的要求申请停止股票。 8月31日,安源株式会社公布重组预案,中标。 根据双方协议约定和重组的过程情况,中国证监会认定中弘集团对江西煤业的出资情况是决定安源股份重组的关键,属于内幕新闻,价格敏感期为年2月21日至8月31日。
2009年10月至年8月安源控股股东江炭集团和中弘集团在协商重大资产重组的几个事项期间,孙伟作为中弘集团的财务人员参与了安源股份重组的全过程,了解中弘集团对江西煤业的资金位置情况。
利用别人账户交易利润258万被判5年罚款156万。
年2月,孙宏从孙伟配偶张林处得知安源股份重组新闻,利用其他账户提出了“安源股份”(现在是“安源煤业( 600397,股票吧)”)股份的共同交易。 当事人孙宏是孙伟的亲哥哥,为了避免嫌疑,决定以女儿阮某的名义开设证券账户,协助该小学同学曹某在北京交易。 4月16日至7月7日,孙伟、张林和孙宏向阮姓证券账户转账共计590万元资金,利用该账户购买“安源股”股46万多股,成交金额589.30万元,账面利润258.56万元。
年8月11日,证监会因涉嫌孙伟等内幕交易行为而立案调查。 参与安源股份有限公司重组的中弘集团财务负责人孙伟利用他人和内幕新闻获利,涉嫌内幕交易犯罪。 年2月,证监会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年12月26日作出乌刑首字第60号刑事判决,在被告人孙伟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新闻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款156万元( 14.40万元)。 判决在法律效力发生后,于年2月6日交付执行。 刑期届满年十二月七日。
服刑期间的忏悔减刑将于七个月五月出狱
执行机关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女子监狱于去年12月1日以罪犯孙伟在服刑期间忏悔为由提出了减刑建议。 然后,罪犯孙伟指出服刑期间认罪了。 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督规则积极参加受教育改造的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评分审查中,去年9月、年3月、8月、年1月、10月、12月分别记录了1次、累计6次的功绩。
审理结果表明,犯罪者孙伟在服刑期间有忏悔的表现,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犯罪者孙伟在服刑期间有忏悔的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裁定罪犯孙伟扣除有期徒刑七个月的处罚执行。 刑期从本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为年12月20日至年5月7日。
标题:“安源股份内幕交易案罪犯孙伟减刑7个月 曾获刑5年被罚15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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