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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新闻为了保障创新业务的规范开展,上交所修改了《交易规则》,近日得到了证监会的批准。 这次修改主要是对大宗交易机构的创新、债券分期偿还相关安排、债券单项申报上限、债券etf等品种当天的周转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补充和调整。

“证监会批复上交所修订交易规则:降低大宗交易门槛”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创新业务和品种相继上市,市场对提供灵活多样的交易机制的诉求越来越强烈。 上交所积极响应市场诉求,另一方面对大宗交易市场进行机制创新和平台改造,推动其快速发展,成为撮合竞争价格和市场驱动的批发市场。 另一方面,债券市场的交易品种和交易机制丰富完整。

“证监会批复上交所修订交易规则:降低大宗交易门槛”

具体副本如下。

一是适当降低大宗交易的门槛。 为了让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参与大宗交易,这次修改将a股、b股和基金的大宗交易门槛降低到原来标准的60%左右,国债和债券回购的大宗交易门槛也降低到其他债券的同样标准。 具体而言,a股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从“50万股或300万人民币”调整为“30万股或200万人民币”。 b股从“50万股或30万美元”调整为“30万股或20万美元”。 基金从“300万份或300万元人民币”调整为“200万份或200万元人民币”。 国债和债券回购由“1万手或1000万人民币”调整为“1000手或100万人民币”。

“证监会批复上交所修订交易规则:降低大宗交易门槛”

二是增加大宗交易申报类型,提供固定价格申报。 现有的大宗交易以谈判为中心,容易引起市场对成交价格的推测和疑问。 这次修订将添加“固定价格申报”类型,提供更公开的透明价格选择。 交易双方可以选择市场形成的收盘价或全天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进行交易,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可以满足进一步提高大宗交易透明度和公共容忍度的自愿诉求。

“证监会批复上交所修订交易规则:降低大宗交易门槛”

三是延长大宗交易成交申报的受理期限。 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诉求,逐步提高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服务水平,可以根据现有的大宗交易期,增加16:00-17:00的大宗交易期,在此期间内接受大宗交易的成交申报,达成的交易

第四部分是完全债券分期偿还商业规则。 为了适应债券市场迅速发展的需要,在这次的“交易规则”的编纂中,对原来规则的债券面值和评价单位等进行了例外的安排。 《交易规则》增设专门节规范债券分期偿还业务,对偿还方法、评价单位、交易单位、除权解决等具体事项作了特别规定。

“证监会批复上交所修订交易规则:降低大宗交易门槛”

五是提高集中竞价系统债券一次申报的最大数。 随着债券交易规模的扩大,现在的交易申报数量无法满足市场参与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诉求,需要适当提高。 这次修改将集中竞价系统债券交易和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1件申报最大数从1万手提高到10万手,即1亿元的面值,满足参与债券现货和回购交易的投资者的诉求,提高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市的交易效率。

“证监会批复上交所修订交易规则:降低大宗交易门槛”

六是确定债券etf、交易型货币基金组织、金etf执行当天的冲销交易。 考虑到债券交易执行当天的冲销交易,债券etf和交易型货币基金主要以债券为投资目标,在交易属性方面与债券非常相似。 同样,黄金期货和现货交易都需要当天进行回转交易,黄金etf也需要做出同样的交易安排。 因此,在这次修改中,债券etf、交易型货币基金组织、金etf确定实施当天的回转交易。 投资者当天购买的基金份额可以当天出售。

“证监会批复上交所修订交易规则:降低大宗交易门槛”

特别是,这次修订的一部分复印件,例如大宗交易的新申报类型、盘后交易时间段等业务,与市场业务及技术准备等很多事项相关,因此暂时无法实施,预定在年4月完成相关技术的开发和测试后实施。

标题:“证监会批复上交所修订交易规则:降低大宗交易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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