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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博客、微博)专题】记者赵静

《证券市场周刊》发行封面复印件《康美谎言》后,康美药业( 600518,应该是股票吧) ( 600518.sh )于12月16日发表了明确说明《证券市场周刊》提出的疑问的明确公告。

但是,根据广东省普宁市国土资源局发行的说明,土地证号码不存在普府国用( 2008 )第00098号。

2008年5月6日,康美药业发布了《康美药业认识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转换企业债券募集证书》。 其中第154页第6点“有重大保证、诉讼、其他或几个事项和重大期间后的几个事项的情况”,在第(4)项重大期间后的几个事项第1条中,2008年2月,康美药业已经取得了普宁市政府发行的“第1条” 该国有土地采用权的基本情况如下: (1)土地采用权为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土地位于普宁市大南山町揭神公路东侧、麒大线南侧(3)土地用途为中药物流配送中心(4)土地采用权面积为15511

“土地证号不存在 康美药业涉嫌刑事犯罪”

康美药业是怎么拿到“不存在”普府国用( 2008 )第00098号土地录用票的? 如果是康美药业自己制作的普府国用( 2008 )第00098号土地录用票。 根据《刑法》第280条的规定,擅自制作土地使用票的行为涉嫌“伪造、改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明书、印章犯罪”。 根据该法律条的相关规定,相关负责人应被剥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限制或政治权利的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土地证号不存在 康美药业涉嫌刑事犯罪”

(证券市场周刊的供词)

标题:“土地证号不存在 康美药业涉嫌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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