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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豪科技( 603025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来源:证券日报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计划公告
本企业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复印件没有虚假记载、误解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复印件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董事不能保证临时公告复印件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企业应当在公告中提出特别提示。 重要副本提示:
每股分配比率:每股a股现金红利0.22元(含税)公积金不增资股票,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
这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配股登记日的总股为基数,具体日期由权益分配实施公告决定
在实施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企业总股东资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复印件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一般合作)发行的企业2019年度审计报告,企业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口径未分配利润为264,699,304.39元,企业期末可分配利润为264,699,304.39元
经过董事会的决议,企业计划在2019年度以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 这次的利益分配方案如下
企业计划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放现金股息2.2元(含税),公积金不增资股票,不发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 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东资本926,151,711股为基数计算,支付总股息203,753,376.42元。 本年度的企业现金红利在合并报告中占上市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80.05%。
从本公告公开之日到实施权益分配登记之日之间,企业总股东资本因股权激励引起的股票回购注销等而变动的情况下,企业计划将分配总额维持一定,并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 后续总股东资本变化的,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这次利润分配方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企业履行的决策过程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企业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企业2019年度利润分配计划》,同意8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这次利益分配方案,同意提交本企业2019年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意见
董事审查并发表了以下意见:企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企业法》、《企业章程》、《企业三年分红计划》的有关规定。 这个预案是结合企业现在的经营状况、资金诉求和将来的迅速发展等各种因素制定的,符合企业的现实状况,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企业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出股东大会的审议。
(三)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审查并发表了以下意见:企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定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企业章程》的要求。 而且,该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企业的利润状况、现金流量状态及资金诉求等因素,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状况,符合企业经营的现状,有利于企业的持续、稳定、健康的迅速发展。 如上所述,我们同意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这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企业的快速发展阶段、未来资金诉求等因素,不会严重影响企业经营的现金流,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和长时间的快速发展。 这次利润分配方案还需要提交企业2019年股东大会审议后再实施。 在这里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3月20日
(原标题:大豪科技( 603025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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