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55字,读完约2分钟
年2月22日,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紫鑫药业”,代码: 002118 )宣布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4号)。
证监会表示,紫鑫药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紫鑫药业在《年度报告》中包括延边耀宇人参贸易有限责任企业、延边劲辉人参贸易有限责任企业、延边欣鑫人参贸易有限责任企业、通化伟诚人参贸易有限企业、通化嘉熙人参贸易有限企业、通化振豪 因此,证监会下令修改紫鑫药业,给予警告,决定罚款40万元。 相关干部也受到了警告、罚款等相应的处罚。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的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企业可以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回顾至今,年08月16日刊登了《中国证券网》,转载于各网站的标题是《自导自演上下游顾客紫鑫药业炮制惊天诡计》的报道,该报道引起了广泛关注,直接导致企业停职2个月以上。
年10月21日,紫鑫药业发布了《证券监督会关于企业立案检查的公告》。
年10月24日,紫鑫药业发布了《关于媒体报道相关情况的自我检查报告》、《相关交易公告》,承认未履行相关交易所需的批准程序,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上海新闻达律师事务所的宋一欣律师指出,根据证监会的处罚决定,紫鑫药业信羽织违反行为构成证券的虚假陈述,权益损伤投资者可以向长春中院起诉企业索赔损失。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的激励律师进一步指出,紫鑫药业的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损失巨大,据资料显示,年8月16日紫鑫药业收盘价为20.71元≈股,年10月24日股票复苏后,股价连续3天下跌,然后股价
为了维护因虚假陈述而受损的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海新闻达律师事务所的宋一欣律师、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的激励律师曾经购买“紫鑫药业”的股票,向因虚假陈述而受损的投资者共同募集诉讼委托,进行投资
宋一欣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年3月30日至年8月16日期间购买紫鑫药业股,同时是年8月16日以后销售或持续持有紫鑫药业股的投资者,满足估计损失或损失的投资者所在的索赔条件之一的投资者,
标题:【紫鑫药业信披违规 律师联合征集股民维权】
地址:http://www.china-huali.com/cjxw/200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