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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深圳12月3日自媒体专电(记者吴燕婷) 2日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为由,对深圳3家“校讯通”公司分别作出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记者从深圳市教育局获悉,从2014年1月开始学校发给家长的通知类邮件,费用由学校的公共经费支出。
据了解,“校讯通”、“家校通”、“园讯通”等各种家校邮件服务平台普遍存在于深圳市教育行业,学校要求家长每月支付10元至15元的不同通信费。 迄今为止,学校涉嫌向监护人索取这样的通信费,乘坐教育车乱收,认为学校和“学校通信”企业之间有好处勾结。
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深圳市提供“校信通”服务的运营商有10多家,年收入在800万元至数千万元之间。 经过三个多月的调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分局日前宣布,深圳市育合科技有限企业、深圳市互动教育互联网科技有限企业和深圳市百合海违反新闻互联网有限企业“非法竞争法”,各处10万元的
据了解,涉案三家公司服务深圳约500所学校。 深圳市育合科技有限企业与深圳119所(幼儿园)签订了合作协定,学校承诺收集所有学生家长的消息,向学生家长推荐“家校通”业务。 从2013年1月5日开始,该公司向相关合作学校支付了24件赞助费(礼物),累计达到98207元。 另外,深圳市互动教育网络科技有限企业为深圳236所学校提供“学校通信”服务,领取家长服务费用后,回报学校,获得市场份额,相关金额达到86429元。 深圳市百协海以礼物形式向新闻网络有限企业学校相关人员进行奖励,宣传顾客,礼物金额达到75600元。
深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教育局要求从2014年开始发送给学校家长的通知类邮件,相关费用由学校公共经费支出。 父母自主定制的个性化新闻服务,父母自己支付服务费用。 父母采用“校讯通”这样的新闻服务,必须自愿服从大体。 (完)
(原标题:深圳三家“校讯通”公司从明年开始被处罚由学校承担家校交流平台的费用)。
标题:【深圳三家"校讯通"公司被罚 明年起家校互动平台费用由学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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