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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财经9月16日报对多年游荡的中国盐业改革来说,最近的一个例子有非常模范的效果。 8月末,广东省盐务局在与上海富仓贸易有限企业的行政处罚纠纷案件中终审败诉,意味着打破多年来实际存在的工业盐垄断结构,律师认为该事件对推进盐业改革、打破垄断也有推动意义。

【盐改缓慢受阻十倍暴利 广东工业盐垄断可望破局】

尽管如此,在很大的好处的推动下,中国盐业改革依然存在很多障碍。 现在的盐价格只有300-500元/吨,但零售价达到2000-3000元/吨以上,理论上盐一包的毛利达到6-10倍。

广东盐务局败诉归还工业盐1164吨

经过几场波澜,上海富仓贸易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富仓企业”)终于可以恢复当初被广东省盐务局扣押的1164吨工业盐,但这些盐可能已经被广东省盐务局解决了。

今年8月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书》为这十年前发生的行政处罚纠纷事件画上了句号。

2003年7月20日、22日、26日、29日,原广东省食盐专业销售局在广州增城新塘镇华旺洗水厂、广州神山郭塘铁路专线货场、广州铁路机保段运输线、广州石牌货场、广州黄埔新沙港码头从省外采购了富仓企业广州分企业的盐产品约1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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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18日,原广东省食盐专卖局对富仓企业广州分企业进行行政处罚,说除了广州增城新塘镇华旺冲洗水厂没收的12吨粗海盐作为工业盐出售外,其余产品不能证明作为工业盐出售。 该局称富仓企业广州分企业擅自从省外购买盐制品,违反了《广东省盐业条例》第22条的规定。 并且,根据《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第42条的规定,该局没收了富仓企业广州分企业1164吨的盐制品,责令不再非法购买盐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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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15日,富仓企业广州分企业不服这一行政处罚,向广东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广东省人民政府于去年4月6日编制了《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广东省盐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年4月7日,富仓企业广州分企业收到上述行政复议决定也不服,4月19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行政诉讼,但该法院最终驳回了富仓企业的诉讼要求。 没办法,富仓企业再次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代理此案的被称为“禁止中国盐业垄断第一律师”的邹佳莱律师认为,《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第22条与上位法相抵触,涉案货物属于工业盐,因此涉及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工业盐供给体制和价格管理方法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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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广东省盐务局没有《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第22条与上位法的冲突,1872号文件取消了工业盐审批权,但与取消管理职权不同,国务院禁止实施地区封锁规定的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地区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查,申诉人富仓企业认为主张涉案的1164吨盐制品是工业盐,合同和货单、运输单、运输单的附加页证明并支持。 上诉人主张“剩下的盐制品不能作为工业盐销售,也不能作为食盐使用”,认定事实不明,上诉人只是根据“盐制品”的定性,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缺乏事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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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1、撤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 2、取消原广东省食盐专卖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广东省盐务局将判决生效之日起60天内没收的工业盐1164吨返还富仓企业。

富仓企业相关人士说:“这些盐可能早就卖给广东省盐务局了,判决书下来了,不用还盐,可以赔偿。”

最初的省高院级判决工业盐垄断被打破了

事实上,这次事件的货物价值几十万元,可以说非常不重要,广东省盐务局的最终败诉,对业界人士来说意义重大。

中国实施了历代盐业专营制度,最初的主要原因是税收。 建国之初,盐税依然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但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的一些变化,盐业专营在财政收入增加中的作用越来越少,盐税在国家税收中的比例从1950年的5.49下降到2006年的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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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在国家一级开放了工业盐市场,现在大部分省级行政区都制定了关于盐产品的地方性法律法规,设定了工业盐准运证制度,引起了工业盐经营问题引起的事件。

有20年盐生意的行业人士,地方颁布的法律法规,是政企不分的盐务局试图把食盐专营扩大到所有盐业专营的结果,盐务局利用准运证制度为每项工业盐交易提取手续费。

邹佳莱律师也说,省盐务局和省盐业企业实际上是以获得暴利为执法目的的,因为他们是“两个品牌,一个军队”,也就是运动员,也是裁判员。

上述业内人士得知广东省盐务局败诉后,对网易财经表示:“感到痛快。 该判决意味着富仓企业完全赢得了诉讼,实际上相当于放开了工业盐的限制,工业盐不再由盐业企业管理”。

从事盐业多年的李先生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说“工业盐不属于盐业企业的专营范围”,现在普遍存在的工业盐垄断结构被打破,食用盐还在专营,但这至少迈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

邹佳莱律师表示,此案主要有三大亮点,第一,这是一项实体判决,在盐业诉讼中很少见到。 第二,这是全国第一个省高院这一级别的判例第三,判决结果是,1872号文件比省管理条例重要,今后广东省遇到同样诉讼时,参考广东省高院这一判决,包括其他省在内,实际上全国工业盐正式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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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佳莱律师说,这件事对推进盐业改革,打破垄断有重要的推进意义。 “最近盐协会也在谈论盐业体制改革的问题。 改革不一定完全开放,但至少必须删除“专营”一词。 行政许可是必要的,但许可不一定是专营的。 ”。

关于败诉后如何返还富仓企业1164吨工业盐,网易财经未能联系广东省盐务局进行评价。

盐一包毛利6-10倍的盐改面临着很多障碍

尽管业界盐业改革的呼声高涨,但在国家一级工业盐的限制也长期开放,在很大的好处的推动下,盐的改革经常受到阻碍,结果总是“空喜悦”。 至今工业盐仍难以走出垄断的怪圈,食盐自不必说。

今年7月末,广州警察揭发了广东省历史上最大的假食用盐事件(工业盐冒充食盐销售),该事件的假食用盐累计达到5000多吨,涉案金额达到2000多万元。

实际上,用工业盐代替食盐制造酱油等调味料的事件近年来屡见不鲜。 工业盐和食盐本质上没有很大差别,不同的只是是否添加精细度和碘,因为工业盐的价格比较便宜,所以商家敢于把工业盐代替“专营”食盐,冒危险。

据业界相关人士介绍,中央、地方的法规是“吵架”,私盐的刑事事件还在继续,根源在于食盐专营制度。 如果不能比较有效地整理食盐、工业盐、小工业盐的运输和生产的关系和边界,就不能消除盐业的暴利,不能改革和取消食盐的专营制度,私盐的刑事事件就不能根除。

【盐改缓慢受阻十倍暴利 广东工业盐垄断可望破局】

盐业暴利受益者——拥有专营权的中盐企业,既是盐业经营单位,也是行政主管部门。 作为行政管理部门,它必须从全球出发,构建公平的竞争环境,但作为公司,它本身就有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公司目标。 两个角色错位,容易导致不公平和腐败。

【盐改缓慢受阻十倍暴利 广东工业盐垄断可望破局】

专家表示,盐业企业从制盐公司购买的盐的平均价格为400-500元/吨,其中加碘的价格只有20-25元/吨,而盐业企业的平均批发价格为1500-2000元/吨,批发销售环节整体价格差达到4倍

从事上述盐业多年的李先生在网易财经上说,这几年食盐的价格通常为1-1.5元/斤,也就是3000元左右的1吨,但盐的价格为300-500元1吨,理论上1包盐的毛利达到6-10倍,低钠盐或

以粤盐和碘低钠盐为例,目前250g包装网上售价通常为2.0元/包,一点超市售价为2.5元/包,即零售价达到8000-10000元/吨。 进口的澳大利亚湖盐雪晶盐,250g网上售价和超市售价通常在4.0-5.0元/包之间,零售价达到16000-20000元/吨。

李先生说,无论是加碘、低交、加工和包装等费用,整体价格差别都不大,垄断使得盐业企业每年都获得巨额利润。

数据显示,中盐企业总资产从2003年的37亿元上升到去年的310亿元,增加了8倍以上,利润总额也从8452万元上升到了6亿元。

因为里面的利益关系,盐业市场化改革徘徊前,开始10余年也看不到明显的颜色,在受益者中盐企业真的没有采取行动,所以几次也没能做那个。

经济学博士马红漫说,食盐改革的重点是理顺行政主管部门和制造商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是建立比较有效的激励和制约机制,兼顾食盐安全和价格两个因素。 具体而言,行政部门必须完全恢复裁判员的作用,把权力下放给市场,严格加强监督管理体系的构建。 在建设公平竞争、奖惩秩序环境的基础上,食盐生产和流通环节全面向市场开放,放弃市场竞争、优胜劣汰机制在行业内有效,希望公司通过内部挖掘、提高食盐质量、满足细分市场诉求等方法提高竞争力 届时,市场上流通的食盐品种将得到合理革新,平民也将很容易购买安全廉价的食盐。 (黎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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