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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新华观点)犯罪处罚与人权保障并存

——聚焦刑事诉讼法打造六大看点

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新华视点”记者霍小光、陈菲、杨维汉)历经16年,中国刑事司法行业重要法律刑事诉讼法面临第二次“大修”。 8日,刑法修正案草案提请11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5次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向大会提交了刑法修正案草案,表示:“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和改进,正确及时地明确犯罪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惩治犯罪人,无罪人不受刑事追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

看点1 :尊重和保障人权书总则

提出这次大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草案,总则中决定写入“尊重和保障人权”。

“人权保障问题在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次审议时还没有规定。 现在加入规则是一大亮点”多次参与刑法草案修改事业的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说。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确立的重要大体,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 王兆国表示,刑事诉讼法在程序设置和具体规定两方面几乎都贯彻了这项宪法。

刑法是直接关系到公民权益和基本权利的刑事诉讼法,决定公民的生命、财产、自由等基本权利。

“这是宪法有规定以来,我国部门法第一次有人权规定。 ”。 陈光说:“规定这些话不仅有宣言性,而且有指导意义,意味着惩罚犯罪,尊重和保障人权。 ”。

看点二:防止酷刑不要强迫“自己的罪”

“余祥林事件、赵作海事件等冤案,使受刑者深恶痛绝。 但是刑事司法面临着巨大的破案社会压力,刑法修改的重要方面之一是防止和抑制酷刑的强迫。 ”。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汪建成说。

修正案草案在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严禁酷刑的基础上,增加了不得让任何人证明自己有罪的规定。 另外,制定了排除非法证据的具体标准,如使用酷刑等非法行为收集的嫌疑人、被告人供述,排除使用暴力和威胁等非法行为收集的证人的证词、受害者的陈述等。

【两会新华视点:聚焦刑事诉讼法撰改六大看点】

陈光说,这次修订法确定规定不可排除非法证据和强行证实自己的罪行,被认为是一大进步。 防止和抑制制度上强迫酷刑和其他非法收集证据的行为,为维护司法公正和刑事诉讼参加者的合法权利提供保障。

汪建成认为,过去严禁酷刑的规定之所以不顺利,是因为非法取得的供词可以作为证据。 因此,这次修订法的要点放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上,规定了严格严格的证据收集程序。 这对抑制酷刑有重要意义。 ”。

标题:【两会新华视点:聚焦刑事诉讼法撰改六大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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