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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襄阳8月28日电(通讯员袁正昌马光进) 8月26日,笔者从湖北省谷城县检察院非法销售被人们炒得沸腾的窃听专用器材的事件,经过谷城县检察院公诉,法院最近因非法销售窃听专用器材罪,分别为周某、祝某 据说这是湖北省谷城首次下令非法销售窃听专用器材。
男孙先生在襄阳的一家公司工作,年他报名参加了国家一级建筑师考试。 应试学习的时候,听说网上有考试作弊器材和回答,网上查了一下,孙先生找到了一个叫“教育考试设备联盟”的微信群,在小组内发表了销售作弊器材的广告,附上了联系电话和微信。 孙先生用添加微信朋友的方法找到了卖考试作弊器材的卖方,卖方发给孙先生,先把考试作弊器材邮寄给孙先生,在考试前,用作弊器材把答案发给孙先生。 在微信上谈话后,孙先生决定向他购买考试作弊器材和考试答案。 孙先生用微信汇款,付给卖方5200元,留下了送货地址。 两天后,孙先生从卖方那里收到了考试非法器材、长方体黑色箱子、形状类似橡皮的接收机。 考试当天,孙先生把“橡皮”的接收机放在口袋里带入考场。 但是,考试时考场的纪律很严,监督和巡视员继续检查考场的纪律,孙先生没有机会拿出作弊器材看里面的答案。 那也是因为没能通过考试。
孙先生为此后悔,多次在人群中倾诉苦衷。 这件事引起了公安观察。 今年元月,卖给孙作弊病的“卖家”周某被公安机关逮捕,随后他的同伴祝某、吴某、王某也相继被捕。 3月,谷城县检察院因涉嫌非法销售窃听专用器材,对周某及其同伙提起公诉。
据谷城县法院审理,从去年4月到去年5月,周某向其他人出售发射机、“橡皮”接收机等窃听器材给了祝某、吴某、王某三人。 三人还采用qq和微信发布考试作弊器材广告,向山东、辽宁、江西、江苏、四川等全国20多个省市地区公开销售上述设备,销售给孙子等其他买家,经营销售额共计79万多元。
谷城县法院认为周某、祝某、吴某、王某非法销售窃听器材,其行为构成非法销售窃听专用器材的罪名,做出了上述判决。
标题:“男子考试作弊未成诉苦牵出作弊器卖家 4每个人平均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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