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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网丹东5月21日电(记者刘键通讯员胡卫邢辉)在他有困难的时候,原来好朋友帮助他度过了难关。 但不可思议的是,他动员身边的好朋友陆续诉诸法庭,掉在井下。 事件发生在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也从那400多万的“生产能力置换金”说起……
动不了的400万“产能置换金”
年7月,宽甸满族自治县检察院访问当地农商银行时,当地一家煤矿企业曾向该银行贷款530万元,年该煤矿因国家政策关闭,获得了“产能置换金”400万元。 银行打算马上收回贷款,但正好在这个时候,对这家企业比较了劳动报酬、民间贷款的民事案件诉讼,数十件调解结束,进入了执行程序。 因此,这些资金不动,银行到期贷款长期无法收回。
由于职业敏感,检察官们觉得这种“偶然”的背后有可能是“猫腻”。 之后,他们在该县法院的年度集中调查了86起关于该企业的诉讼案件,调查结果显示,61起农民工工人偿还劳动报酬的案件引起了他们的观察。 这些案件一共涉及工资190多万,大部分是去年4月14日原告委托刘某富、张某德等人代理参加诉讼,但法院接受案件,开庭,调解结束的都是在同一天完成的。 而且,他们通过调查验证员工名单、考勤表、工资表等证据,该企业租用的劳动者的工资表( 2009年至年)都是后来印刷的表,仅是人名和负债数,没有具体的负债月、月薪额等必要的明细帐户。 初步调查的结果,检察官们得出了“这里面一定有‘猫’”的结论。 他们把这条线索移送公安部门。
鉴于此案相关人员多,案件比较复杂,当地公安机关组建事件小组的情况下,丹东市检察院也立即启动“上下联动”的一体化事件机制,与宽甸县检察院共同进行民行、搜查监督、公诉等多个部门参与的事件 结果,大家的目光一齐投向了四个“非常识”。
一是原告中很多人为了这个煤矿的实际投资者刘某业的亲属或朋友,都委托了同样的诉讼代理人刘某富,那是刘某业的亲哥哥,还是这个企业的日常管理者,亲哥哥告诉弟弟,不符合常识! 二是在原审判过程中,有些原告方面提供的证据是没有农民工签字和公司盖章的工资表,而且工资表是复印件,但被告方面不管三七二十一,都承认原告方面的主张,就好像自己害怕借别人的钱少一样。 三是原告大多分布在一些比较集中的村域,姓有家族性优势,而且某个村域的原告大多是这个村子利润较高的建筑企业的村民,“股东”为什么要去远离那个家的煤矿当工人? 更不符合常识! 四、这么多案件当天立案、开庭,同时双方调解结束,没有任何“唇枪舌剑”,原来,被告双方几乎“和睦相处”,“牵手”式提起诉讼,也是极不常识的!
两个“90后”的身体出现了缺口
但是,检察官们在前期调查中也发现,这家企业确实有拖欠工人工资的行为。 真伪、虚虚实实、解开谜团的突破口在哪里? 在进一步整理了关于疑惑和事件的消息后,他们把眼球固定在两名“90后”工人张某和孙某身上。 根据起诉工资的时间推测,两个人在煤矿工作的时间是18岁和19岁,因为这个年龄应该下矿山吗? 值得怀疑。
搜查的结果证实了怀疑。 张先生大学毕业后,在公安机关当了警察,年自己开了烧烤店的孙某从2009年到年1月在海军的某部服务,转业成为森林保护者。 也就是说,在索取工资的诉状年他们不能在这个煤矿行动。 后来,两人承认这家企业会计张某德(两个亲属)把他们的身份证借给了民事诉讼。 事情突然决裂了。
年9月底,公安机关传唤了张某德。 在证据面前,张某德说明了事件的经过。 那天,公安机关逮捕了刑罚,传唤了刘某富。 刘某富也说明了与张某德提起虚假工资诉讼的事实,同日被判处死刑。 第二天,刘某业自主投票给公安机关,这件事终于落石了。
原来,今年60多岁的刘某业兄弟姐妹很多,2006年经营这家煤矿时,用过的工人大多是自己的兄弟、侄子、侄子、侄子女婿等,二哥刘某富被称为“两个老板”在矿里负责人事、财务等,表哥张某德在矿里打工 年国家关闭了小煤窑,该煤矿因规模小而不能自然幸免,但通过省煤炭协会以“产能置换”的方法获得了补偿金400多万元。 但是,由于煤炭价值持续下降等原因,这几年煤矿经济效益差,不仅工人工资,刘某业还欠了很多债。 第一次开采时,那四弟弟刘某文把房子抵押借给了他40万元,现在房子不见了。 于是,他和二哥刘某富合计,在工资表里撒谎,加大向家里亲属借的工资金额,或将不在矿山工作的人追加到工资表里,向法院起诉。 农民工的工资可以优先执行,所以法院执行时可以先执行这部分工资,多执行的钱正好赎回了刘某文抵押的房子。
他们知道这样是违法的,所以不敢找外人,必须是自己的亲戚,可以信赖的人。 结账之前,他们也答应这些人,为将来钱回来做准备,他们自己留钱。 大家都是亲戚,所以依靠面子,为了拿回自己的工资,他们也答应了。 这件事被借给刘某业四十万元的张某德知道了,来找门。 于是,刘某业又向张某德拿到了身份证,以要求工资的名义向法院起诉,钱回来后可以直接给他。 这样,张某德也借了几张亲戚的身份证借了虚构的工资,准备向法院起诉。
这个指控真把自己诉在铁门和窗户里
这样,找亲戚朋友找朋友,经过一系列准备,刘某业等人最终找到了61个好朋友诉说自己,当然是好朋友。 于是,原来一般要求工资的诉讼改变了口味,有人实际借了2万工资,起诉就写了5万,有人实际借了5万,起诉的是7,8万,甚至没有在矿上工作,起诉的话就直接3,4万,5,5, 这就出现了那个“四个非常识”。
被当地法院起诉后,由于相关人员过多,刘某富、张某德等又起了诉讼代理人的作用。 自己找来的人告诉了自己。 那是“周瑜盖黄盖,一个愿望想挨打”,被告方刘某业当然不管人要求多少还款,都在画押上签字,一律承认账目。 这是直接由法院制作生效审判文件,优先偿还190多万元的所谓“农民工借款”,进入执行程序,因此银行等其他债权人无法及时收回相关借款。
为了调查这一系列虚假诉讼,从立案、搜查到审判,历时10个月,涉及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多个部门。 最终,宽甸检察院要求抗诉的与此案相关的61起民事虚假诉讼案件均得到丹东市检察院支持,丹东市检察院提出抗诉后,案件由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分三次进行再审,61起全部认定为假诉讼案件,撤销原调整书
2019年3月6日,宽甸检察院以3人虚假诉讼罪对该系列事件的最初参与策划人刘某业、刘某富、张某德提起公诉。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3人在法庭认罪,后悔法律不擅长,不触犯法律引起犯罪,不得为私利引起一系列诉讼程序的启动,给司法资源造成严重浪费。
5月6日,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一审时分别判处刘某业、刘某富、张某德1年6个月,1年不同有期徒刑,罚款人民币5万元。
丹东二级检察机关共同处理的抗诉相关人数最多、涉案总额最大的民事虚假诉讼系列案件画上了句号。
标题:“为不还银行贷款 煤矿主找亲友同日提起61起虚假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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