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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地方政府高兴地不完全退出土地拆迁,正如华业地产副社长陈云峰向记者表示的那样,这是由土地一级开发的特殊性决定的。 由于拆迁价格占土地一级开发价格的第一部分,拆迁费用是拆迁双方最难达成协议的地方,因此如果政府完全退出土地一级开发,公司将面临开发价格和开发进度的风险。 公司拆迁是否顺利,以及开发价格的高低关系到政府土地的出让利益,因此有些地方政府通过插手土地拆迁,利用行政权力降低拆迁补偿价格和强制拆迁,确保拆迁的“顺利”进行和开发的低价钱。 也就是说,地方政府对土地拆迁有很大好处,是一些地方政府不想完全撤出土地的根本原因。
因此,国土部的土地储备部门不得插手土地拆迁的规定。 为了真正发挥其本来可以发挥的多种效用,另一方面,规定中应该出现“不要直接从事”这样的含糊话,不应该避免一些地方政府在土地拆迁的预约空期间继续介入。 另一方面,必须通过比较有效的制度设计,切断地方政府和土地拆迁之间的利益关系,打破一些地方政府实践的土地财政战略,消除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只有这样,政府才能促使他们完全退出土地拆迁,最大限度地压缩土地一级开发中的腐败空之间,从而比较有效地减少地方政府利用行政权力降低拆迁补偿价格的现象。
标题:“魏文彪:破除土地财政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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