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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增加让他叫多馀的东西。 不,他也会全部抢走。 ”马太福音的这句话成为中国住房保障状况的现实脚注。
“某集资室,位置西直门铁科院内,平均价格2000,周边50000,公安部集资室,位置广凉门外,平均价格4500,周边35000……”
在高房价下公务员享受特殊福利室已经不是信息了,最近各网站上很多媒体转载了“某团购经济适用房”,“公务员购房内部价格”等帖子依然严重刺激了大众的眼睛和神经。
禁令的公务员福利分室
公务员住房享受特殊待遇的问题不是暂时发生的,而是长期存在的。 但是,政府比较公务员福利分室、集资住房问题,还有三令九申。
1998年7月国发23号文吹响福利分室结束的号角后,1999年,国务院与公务员群相比较发表了《在北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从1998年底开始,在北京中央机关和国家机关停止住房实物分配,住房
但是,实际上福利分室的末班车并没有在1998年进入终点,国发23号文规定:“在一定期间,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可以统一组织建设经济适用住宅,以建设价格出售给北京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员工。”
2003年8月国务院开始筹款,规范共同建设,其发布的《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通知》要求,任何机构不得以集资、共同建设的名义,进行实物分房或房地产开发经营。
2006年8月,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三部委进一步联合发出通知,严禁党政机关利用职权或其影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筹集资金共同建设,超过标准由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
但是,在禁令持续的情况下,部分委员会、机关打着“经济适用住宅”的旗子为公务员筹集资金盖房子的现象仍在持续。 以北京为例,广安门、广凉门、三里河、新街口等周边环境良好的成熟生活区已经建设了很多“公务员经济适用住宅”,并纳入当时的经济适用房计划比较公务员的方向进行发售。
北京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公开表示:“大部分经济适用房都是供给公务员的。”
数据显示,北京市2005-2009年公开的土地供应量,70%以上的土地被用于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的住宅。 但是,在此期间面向社会供给的经济适用房的所有数量合计大约只有7%左右。
不向社会公开出售的廉价经济适用房去了哪里?
标题:“禁令下的公务员福利分房 或引起阶层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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