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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技术的商业类型
在金融诉求和网络技术创新的双重驱动下,金融科学技术在产品和服务方面不断推出新的东西。 金融科技公司的新产品和新业务层出不穷,令人眼花缭乱。 例如,年京东正式上线“京东闪光”,白信用和猎人合作推出了职场信用评价系统。 腾讯发布金融云服务,砍掉基金销售牌照,腾讯信用开放全国公共测量。 在大街和胡同上张贴着支付宝( Alipay )和微信支付的小贴纸。 余额宝从“限额”转移到了“限定购买”等。 那么,热金融技术是进入了那些商业行业还是形成了那些商业类型?
年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编写的《金融科学技术:快速发展趋势和监督》一书,为金融科学技术的第一运用行业提供网络贷款、网络支付、网络众筹、网络保险、网络银行、网络财富管理 由国家金融和快速发展实验室主办的《中国金融科技快速发展报告()》整理的网络金融的主要行业是网络贷款、网络众筹、网络支付、网络银行、网络保险等,影响性技术 中国新闻通信研究院在《中国金融科技产业生态分解报告书》中,将金融科技公司按业务类型和服务行业等进行了分类。 这些业务类型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金融、小额信贷、征信、第三方支付,服务行业包括顾客服务、风控、营销、投资、支付等。 毕马威发表的“年领中国金融科技企业50”报告中,金融科技的主要业务类型是支出金融、贷款、支付汇率、大数据(大数据征信)、众筹、资产管理、财富投资、交易、保险、直销银行、综合金服、新 京东金融研究院编撰的《金融科技报告》深入整理了9种金融科技商业业务,电子支付、网络银行、网络保险、网络证券、网络费用金融、p2p、网络众筹、数字化投资、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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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事业的模式化
商业创新和变化依然在发生,但经过这几年的增长和迅速发展,金融技术在商业上的基本类型已经确定。 这些业务类型可以按模式进行总结.。 例如,上述国家金融和快速发展实验室编写的《中国金融科技快速发展报告()》将这些业务类型分为网络融资( p2p、众筹等)、网络金融服务(网络支付等)、新型网络金融机构 京东金融从另一个角度区分金融科技业务模式。 年京东金融成立后,经历了1.0版到2.0版的两个阶段:金融科技1.0阶段,设立供应链金融、费用金融、财富管理、支付、保险、证券和众筹等业务板块,以数据为基础,以技术为手段。 第二个b现在指的是金融机构。 c指客户,包括个人和公司)。
国家金融和快速发展实验室和京东金融对金融科技业务模式总结了两种立场,有助于系统地认识金融科技的业务类型。 这实际上是金融科技业务的模式化。 属于同一模式的金融科技业务在权利义务关系、风险责任特征、顾客群体、利益模式、监管规则等方面共享着共同的客观特征。 业务模式从这些客观特征中抽象出来,是思考的产物,“作为思考的产品和结构单位,在形式上是主观的,但作为类别副本的类别所反映的属性和联系是客观的,是对象本身所具有的”。
一种商业模式意味着多种商业类型的组合,是整个金融科技商业系统的“中枢”。 通过业务模型化,另一方面,领域参加者有助于从多种多样的产品和服务中把握金融技术业务的本质,判别其中的业务逻辑和业务风险。 另一方面,业务模式化也是金融科技走向成熟的标志,有助于金融机构确定自身的业务定位,更好地指导创新。 另外,“透明监督管理”“功能监督管理”也是年以来开展的互联网金融建设的重要逻辑,模型化是透明的出发点。 因此,对于现有的金融科学技术业务模式不能包容的非模式化的金融科学技术业务,也有必要从使信息表现、定位、规范化变得容易的立场进行模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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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商业模式化的四个视角
金融诉讼的观点。 金融科学技术的出现,基本上是为了处理金融诉求,即融资、投资资产管理、资金流通信、风险管理。 这四项金融诉求是以前流传的金融业务起源,也是金融科技的着力点。 从融资的诉求出发,有网络贷款、网络支出金融、网络银行、网络大众采购等业务。 从投资资产管理的诉求出发,有网络财富管理、网络证券基金投资、网络保险等业务的资金流通的诉求,有网络结算业务。 最后的风险管理申诉实际上勾结了所有的金融业务,包括网络征信、智能风控等。
服务对象的视点。 金融科学技术的服务对象大致分为c方顾客和b方顾客。 c方客户( consumer )是包括个人、公司和政府在内的金融商品和服务的终端受益人的范围。 提供这种产品和服务的金融科技业务是b2c业务,金融科技公司直接满足C方顾客的金融诉求、互联网贷款、互联网信用服务、互联网资产管理等。 b端顾客( business )对金融科技公司来说,是金融机构,既可以是以前传来的金融机构,也可以是进行金融业务的金融科技公司的金融科技公司,通过向金融机构提供服务,间接地满足c端顾客的金融诉求, 另外,由于c侧的顾客包括个人和公司,因此其中有时将对公司的业务称为b2b业务,但这里的b是接受终端金融服务的公司,不是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
法律关系的观点。 根据相关业务权利义务的多少和法律责任的轻重,金融科技公司既是直接当事人也是第三者。 如果是直接当事人,金融科技公司有权为用户提供产品或服务,根据合同约定,承担满足顾客金融诉求的义务,获得相应报酬,取得相关情况。 在第三方的情况下,金融科技公司建立网站或app,通过提供新闻中介、数据管理等服务,促进双方或多种供给和诉求的平衡。 前者是所谓的自营业务,典型的是京东金条、蚂蚁借呗等“现金借”业务。 后者对应称为平台业务,最典型的是p2p平台,根据年8月发布的《网络贷款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方法》,网络贷款新闻中介机构依法设立,在
竞争关系的观点。 金融科学技术的根本是处理金融问题,这必然关系到以前流传的金融业务。 从现有的商业类型来看,金融科学技术与以前流传的金融业务的关系主要有补充、竞争、替代、服务四个。 补充一下,“各干各的”为以前不想金融服务覆盖或覆盖的行业提供了金融服务。 例如,为没有进入征信体系、没有银行账户的年轻人、农村生活的人、小型公司等提供的金融服务,这几年p2p的兴起在这个行业。 竞争是指金融科技公司从事以前传来的金融业务,与以前传来的金融机构形成竞争关系,众安保险、微众银行属于这种类型,对以前传来的机构来说是“分割蛋糕”。 替代是对以前流传下来的金融业务的渴望,往往是竞争的结果,是对更高级形态以前流传下来的形态的替代,“走自己的路,别人就走不了路了”。 服务是比较和谐的关系,使用技术以前流传的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公司进行金融,使金融更好,金融科技公司利用自己的技术特征为银行进行风控就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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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学技术商业模式图
引入金融诉求、服务对象、法律关系和竞争关系视角可以绘制金融科技商业模式的地图。 通过在商业模式下组织商业类型,在商业模式上建立商业系统,对现有金融技术的快速发展结构和疆域有整体认识。
图像的第一级是四个金融诉求,这是金融技术的出发点。 所有金融科技业务必然产生于满足这四种指控中的一种或多种。 一个金融业务属于哪个层次决定了这个业务的本质属性。 现在监管中“实质性贯通”或“功能性监管”的首要指向也是这个层次。 例如,投资资产管理业务如果有刚性兑付安排,业务本质上应该归类为债务融资,必须适用债务融资的监督管理规则。 当然,这一层次的分类是金融诉求的基础分类,在这些基础分类之下,融资业务进一步分为融资融资、信托融资等,还有进一步的分类。
图像的第二阶段是第一阶段逻辑进步的结果,金融科技业务通过满足金融诉求,与以前传达的金融业务建立了怎样的关系? 早期的网络金融渴望“银行不变,我们就改变银行”等以前传入金融业的野心,经过这两年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金融科技公司,补充了以前传入的金融机构,以及以前传入的金融机构。 最典型的是京东金融。 近两年,京东金融与以前传来的金融机构的合作不断深化,年3月,京东金融与包括北京银行( 601169,株吧)、江苏银行、南京银行( 601009,株吧)、包商银行、大连银行在内的近30家中小银行共同“商业银行小
图像的第三个层次是金融科技业务的服务对象。 这是由金融诉讼决定的,也受竞争关系的影响。 例如,到了这个水平,服务相关的金融科技业务通常面向金融机构,通常不面向c方顾客的其他一些竞争关系中,金融科技业务通常也很少面向b方金融机构。 这一层对产品和服务的具体设计和体系结构很重要。 c方和b方当然同样是c方,个人顾客和公司顾客的诉求也大不相同。 公司的顾客往往控诉前置,有确定的计划和过程,很多批次、长时间、稳定的个人顾客随机任性,控诉往往是即兴、分散、多样的。 公司的顾客根据领域、规模、急速的发展阶段等,在金融诉求方面经常不同的个人顾客的金融诉求虽然个性化很强,但整体上是一样的。 反映在具体的金融产品中,公司顾客的决定时间和链条很长,因此相应的金融产品必须尽量稳定面向个人顾客的金融产品,更新的反复速度快,容易理解。
图像的第四个层次是金融科技业务的法律关系,即金融科技业务最终用什么方法表现。 不同的法律关系安排可能是企业“轻资产”或“重资产”战术安排的体现,也可能是法律合规要求的结果。 因为金融业务必须占有公司的资本金。 这对有点小型的金融科技企业来说,至少在快速发展初期明智的方法是建立平台,以“轻资产”取胜。 对有实力的金融科技企业来说,利用自己的科学技术特征和资源从事自营金融业务往往是利润最大化的方法。 对p2p公司来说,选择平台是法规遵从性的要求。 年8月,银监会等制定了《网络贷款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与网络贷款新闻中介机构依法设立,确定规定专门从事网络贷款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新闻中介企业 这样的机构以互联网为第一渠道,借款人和贷款人(即贷款人)为实现直接借款提供新闻收集、新闻发布、信用判断、新闻交流、借款中介等服务。 同时,确定此类机构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直接或间接筹集资金,不承担违反贷款的风险。
图像的第五层:是各业务类型的典型业务。 例如“现金贷款”业务是融资类金融科技业务中的补充型b2c自营型业务。 其中,有些业务为空白色。 空白色的原因有很多,但图像是理论上逻辑推理的结果,不符合现实,因此有时需要调整。 因为有些商业例子现在没有受到关注。 有些业务现在还没有出现,可能意味着许多“替代”类型的业务要完成替代使命还需要时间没有人开发的蓝色海洋市场。
这个业务模式的图像增加了对金融科技业务的理论分解框架。 如果引入不同的分解视角,或者调整视角的叠加顺序,图像就会发生变化。 另外,在这张图像下,可能有需要说明一点的问题。 这些问题的分析有助于加深对金融科技业务的认识。 例如,应该如何定位监督管理技术。 首先,为了看到监督管理科学技术满足什么样的金融诉求,我们发现监督管理科学技术没有满足四种金融诉求中的任一种。 监督管理科学技术满意的是金融科技企业或金融机构减少监督管理、合规价格的诉求,这与金融机构注入市场营销获得者、人才等诉求相同,属于企业经营活动。 作为企业业务,也不是金融科学技术的核心业务。 因为目的不是满足金融诉求。 比如,你怎么看待混合模式? 最典型的是大众采购,同时满足部分顾客融资的诉求和部分顾客投资理财的诉求是混合模式,在两种诉求下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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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金融科技的业务模式图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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