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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海鸣
在香港强烈的民意攻势下,“占领中”闹剧已经结束了。 臭名昭著的“占中三丑”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于12月3日向香港署自首。 在此之前,他们主张煽动数万人到警署“自首”。 这是为了制造“自首攻势”,抬高“占领中”的势头,煽动大量占领者自首,麻痹警署和法庭,打击特区政府的执法意志。 “占中”下手的“自首攻势”,其实是为了继续他们祸害香港的真正目的。 警察确定了参与违法“占有中”的自首者立即告诉大众进行刑事调查程序,并且应该理解这项法律,自首不等于遵守法制也不等于无罪,必须依法处罚。 在这里,本人认为“自首攻势”的目的不是认罪,而是试图麻痹香港署和法庭,向世人暴露“占中”的“假自首,真正对抗”的真实面目。
在香港八成以上舆论的坚决支持下,香港警察几天前分别出动了大量警力,协助法院执行禁令,被占领了两个月的旺角“占领区”和金表部分占领了道路。 经过与示威者的许多回合竞争,终于实现了一些主要道路的清障。 在此期间,许多学生代表包括学联副秘书长岑青晖、学生思潮召集者黄之锋等,被警察以刑事轻蔑法庭等嫌疑逮捕。 外交部发言人直言不讳地指出:“‘占领中’是彻头彻尾的违法行为,不允许任何主权国家。” “中央坚定支持香港特区政府依法处置。 ”。 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说:“政府依法解决,及时行动。”
但是,虽然输给民意、输给选票、输给“高地”的“占领中”组织者很不甘心,但戴耀廷等人准备了“清完再占”,除了推进新的游戏外,还上演了“自首骚动”。 12月3日,戴耀廷等人除了自己向局里自首外,反对派和“占中”的人只有65人陪同向局里“自首”,与他们夸耀海口的“万人自首,炸毁局里”的场面相去甚远。
在这里,我们分解戴耀廷等人为什么“自首”。 这个法学副教授,与“占领中”组织者串谋罪、煽动罪、未经承认的集会、封锁街道等许多重大刑事犯罪相关,给香港带来很大伤害,警察依法提出检察官,法庭认为“占领中”的危害性和给香港带来的重大后果 戴耀廷的流动很清楚是因为自首犯法,不犯法不需要自首。 但是不管是否自首,都会被逮捕。 为什么要“自首”? 事实上,他们的“自首骚乱”与“占领中”的初衷相同:挑战政府,渴望法治,破坏秩序,扰乱道德,最后为了继续他们扰乱香港的真正目的。
面对“占中”下手的“自首骚动”,许多有正义、责任、责任的香港市民这几天提出了他们的意见和意见。 这次受“占中”之苦、“占中”之累、“占中”之伤的市民,不得被香港警察从轻处罚所谓的“自首”者,不得以自首为理由追究。 许多市民强烈要求警察采取严厉的执法措施:一是不仅自首的“参与非法集会罪”,还一起调查其他刑事犯罪。 第二,警察首先检举自首者,通知占领者参与“自首骚乱”负有沉重的监狱责任。 第三,警告非法占领者,自首后参与违法行为,就会犯两项罪进行研究,必须立即逮捕教会第四,请警察提前逮捕个别的“占领中”,让他们反击“自首骚乱”即所谓的“抗命”
反击“自首攻势”,既是法律战,也是舆论战。 “占中”下手“自首明确法治”是诡辩,香港爱国爱港人纷纷引起舆论反驳。 事实上,犯法后自首不能改变犯法的性质。 以强奸案为例,强奸犯说“我以后自首”能减轻监狱吗? “占领中”本身已经引起了违法的事实,自首不一定遵守法制。 “占领中”已经犯下了“非法集会、妨碍公安、阻止街道、煽动”等许多重大刑事犯罪。 香港高等法院已经指出,对主张违法后承担后果的人,不一定有损法治。 香港许多法律界人士说:「这是不对的,误解了公众。 这破坏了法治的精神”。 正义的市民站在法律的高地,对“自首攻势”发动更强的舆论攻势。
“占中”主张,煽动数万人让警察自首,让警察忙碌,施加“法律不负责任”的压力,积压的事件很多,很有可能使法庭运营瘫痪。 这几天香港爱国港人在媒体上发表了文案,指出“自首”其实是“不合作的运动”之一,决不是为了正义,而是尽一切办法继续“占领中”行动,继续破坏特区政府的正常运作。 对此,香港市民知道“自首”完全是骚扰,真正的目的是继续“占中”给香港带来祸害。
“占中”两个多月,招致全港的天怒。 交通堵塞、学生停课、市民失业、商店关闭……民生疲惫、社会撕裂、经济衰退,给香港和谐共生的文化体系带来了巨大冲击,严重损害了香港人的核心价值。 只有依法追究“占中”组织者的刑事责任,才能为违法乱港的组织策划者付出代价,香港以后只有避免这种祸港乱港行为再次出现,才能恢复和维持法治的尊严。
(作者是上海市政协常务委员会、香港华侨协会联盟永远名誉会长、中华海外联谊会理事)
标题:““占中”搞手自首骚 延续祸港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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