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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有义
“383”改革方案总报告(以下称“383”报告)中提到的鼓励“公务员廉洁养老金”制度和行政诉讼依法强制行政,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建议建立廉洁养老金制度
根据“383”的报告,根据经济增长、物价变动、社会平均收入水平,合理明确政府部门和公立机构员工的收入水平及其增加机制。 建立廉洁养老金制度,公务员没有犯重大错误或者没有发现腐败行为的退休后可以领取。 规范职场权利和责任,减少政府官员的自由裁量权,建立“不贪婪、不贪婪、不贪婪”的防腐机制。 从公共部门及国有公司领导班子和新提拔的干部开始,加快官员公布个人财产进度。
关于“廉洁养老金制度”,国家行政学院的竹立家教授认为公务员不是特殊的职业,也不是特殊的人们。 在职业平等的今天,为掌握公共权力的人们设立特别的津贴补偿和补助机构,是非常落后的观念,与共产党的政权几乎不符合社会主义的价值观。
竹立家说,海外的类似方法不应该成为参照模板。 公务员是否廉洁需要制度约束,需要监督制度的持续健全和完整性,而不是廉洁养老金。 "高薪廉是封建社会推进的做法,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 "
但是,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对“公务员廉洁养老金”持比较宽容的态度。 “奖励激励制度只是做法,但促进公务员廉政有很多事件,最重要的是加强监督制度的高层设计。 ”。 他说:“我不赞成高薪廉。 我的基本想法之一是让孩子的教育、住房等公务员不用担心后顾,但过高的报酬会引起社会不公正的进一步深化。 ”。
审判法迫使政府依法行政
根据“383”的报告,必须真正执行依法行政。 监督和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行政诉讼手段,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选择“民告官”的典型案例,适当推进。 鼓励公益诉讼,允许集体诉讼,减少访问和集体事情。
应松年认为,如果该提法能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落地,将进一步促进行政诉讼法的修法进度。
关于公益诉讼的制度设计,应松年说,这个制度早就被提到了。 “最近,国内有名的行政法学专家的一部分一起起草完成的行政诉讼法专家的建议书中,公益诉讼作为专门章节出现了。 本章对公益诉讼的主体、范围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这在地方政府依法行政方面起着很大的作用。 ”。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告诉本报记者,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是进入议事日程的立法项目,也是该法实施20多年来的首次修改。 在制定和实施现行诉讼法时,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没有正式确立,后来引起了各种弊端。 例如,如果多个行政行为被诉讼法排除或不确定在行政诉讼的对象范围内,受害者就不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另外,省部级以下行政机关相关的一审案件由地方人民法院管辖,县法院审理以县政府、县公安局为被告的案件,受到很多干预,进行公正的审判很困难。
应松年表示,诉讼法的编纂对排除现在“民诉官”的各种法律障碍和困难,保障官民纠纷处理法路线的顺利化有重要意义,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访问和集体事件的发生。 最重要的是,可以迫使政府机关依法行政。
标题:“公职人员廉洁年金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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