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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的话
7月3日,《经济日报》发表了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的复印件《完全企业管理是金融公司改革的重要作用》,完全企业管理是深化金融公司改革,实现优质快速发展的主要任务。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上确定支持经济合作组织的企业管理和中小企业融资的高级性。 为了加深金融公司对企业管理的理解和认知,本刊策划了“持续完整的金融公司企业管理”的主题,邀请人民银行和监管机构领导以及专家学者多角度,各方面如何深入分析完整的金融公司企业管理。
作者|周诚君“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
文案|《中国金融》年第十五期
商业银行企业治理的特殊性
商业银行作为特殊的经济组织,必须集中社会储蓄,为市场主体提供融资,在这个过程中不仅要追求利润和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还要管理风险,实现风险的最小化,风险管理已经成为商业银行的重要经营目标 因为这家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具有多重性的特征。 不仅如此,企业管理通常会比较股东及其代表和管理层之间的潜在利益冲突,建立董事会功能、结构、股东权利等方面的制度安排。 当然,其中也包括股东和债权人的关系、大股东和小股东的关系等,但通常企业管理会处理所有人和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 金融业的特殊性决定了金融业内的高风险性和债权人的广泛性。 因为该商业银行的管理不仅要考虑所有人和经营者的关系,还必须充分考虑作为债权人的存款人的利益和作为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条件的金融稳定目标。 这大幅度增加了商业银行企业管理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和特殊性,决定了商业银行管理理论也必须在一定程度上与通常的企业管理理论相区别。
首先是存款人及其好处保护问题。 对商业银行来说,与通常的公司不同,公司治理还包括存款人这一重要的利益相关主体。 商业银行有很多存款人,商业银行的首要业务是运用和经营存款人的存款,商业银行的经营和管理与存款人的切身利益有关。 不仅如此,商业银行经营的重要特征之一是杠杆,每个人拥有的资本金在企业总资产中通常只占很小的比例,存款人作为债权人,在商业银行的资金规模远远大于商业银行股东的资本金规模。 该存款人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之一,因此存款人的利益及其保护在企业管理结构的设计中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
其次,商业银行经营比普通企业更容易引起管理层的道德风险。 商业银行经营的高杠杆,其资产和负债规模远远大于所有权益,而且资产、负债有普遍期限的不匹配,商业银行的负债可能面临集中兑付的流动性问题。 杠杆的作用加强了银行管理者从事高风险项目的激励和能力,即使政府提供存款保险银行管理者依然有增加风险的机会主义激励。 不仅如此,商业银行资产组合的风险程度和透明度与通常的公司不同。 银行资产主要由期限不同的贷款组成,银行贷款使用非标准化的一对一合同方法。 根据借款对象的信用状况,银行各贷款的交易条件不同,导致银行资产交易和合同不透明。 这不仅助长了商业银行管理者投资高风险项目的动机,而且不透明度使管理者转移财富的行为、大股东操作董事会和管理私利的行为更容易。
最后,商业银行经营的溢出效应很强,对内外部管理的监督制约更依赖。 商业银行运行的特殊性决定了其管理需要充分考虑存款人的利益。 不仅如此,由于金融系统整体的连接性、业务关联性、风险传染性,银行的破产经常威胁到金融系统整体的稳定。 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金融系统更意识到所谓的“合成错误”,单一金融机构的稳健并不意味着金融系统整体的健康和稳定,而是建立了比较有效地发挥内外制约的商业银行管理系统
另一方面,除了内部企业的管理外,还需要建立比较商业银行的外部管理机制。 内部治理是企业法律确认的正式制度,构成了企业治理的基础和核心。 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的相互制约,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或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共同管理企业。 外部治理包括资本市场、交易所、国家法律法规等外部力量对公司行为的监督,其作用是迫使公司监督外部市场。 外部治理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换为内部治理,这种转换将推动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优化。 对商业银行来说,除了通常企业面临的资本市场、外部审计等制约之外,还增加了强调外部监督管理和存款保险的作用。
另一方面,要从根本上加强和改善商业银行的企业管理,特别要建立符合中国国情和商业银行特殊性的企业管理结构。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 因为这个商业银行企业的管理必须体现我国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人民大众、存款人作为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保障企业在管理中的权利和作用。 另外,中国商业银行企业管理建设的目标不仅要考虑金融机构的价值最大化,还要考虑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健性。 特别是近年来经济体制改革和优质快速发展对商业银行企业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商业银行企业的管理不仅是中国现代金融公司制度建设的核心,也成为预防管理金融风险、维持金融稳定的重要把手。
总体来说,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企业管理组织结构基本形成,企业管理运作机制趋于规范化。 普遍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企业管理组织框架,初步形成了“三会一层”各部门的职务、比较有效的平衡、协调运作的企业管理结构。 但是,考虑到通常公司特别是银领域经营管理的特殊性,我国商业银行的企业管理机制总体薄弱,与优质快速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金融业的高速发展,金融系统更多而复杂,不能完全适应开放的趋势。 特别是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监事会,在监督不足的情况下发生,能发挥的内部监督作用有限。
监事会国际经验与模式的比较
监事和监事会是大陆法系国家“二元制”企业治理结构中历来流传的制度安排,由各国企业法确定和规定其法律地位。 由于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经济体制、法律体系、股票结构和文化一直以来的差异,现在在企业管理行业中,主要形成了德国、以日本为代表的大陆法系企业管理结构,以及以英国、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企业管理结构。
德国模式。 德国上市公司中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股份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基本资本分为股份,用企业资产对债权人负责。 德国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由德国企业法规定如下。 职工选举大会和股东大会分别选出职工代表和股东代表,这些职工代表和股东代表组成监事会,监事会位于董事会之上。 德国公司治理使用典型的“双委员会”制度,董事会代表企业,监事会监察董事会和业务经营。 监事会是企业的领导机关,每年至少开会四次,选出董事,决定董事会的运营规则、董事报酬等,包括取消董事的任命。 另外,监事会虽然不参与企业的日常业务,但是对于企业的重要业务,监事会有否决权。 根据章程或监事会的决定,特定种类的业务只能在经监事会同意后实施。 除了“双委员会”制度外,职工代表的参加是德国监事会的另一个重要特征。 监事会根据公司的规模和性质分为四种模式。 一个是没有员工代表的监事会,在德国数量有限。 二是监事三分之一由职工代表组成三是职工共同参加,根据职工的等额参加组成监事会四是煤炭钢铁领域的特别规定。 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如果有意见分歧,可以通过二次投票决定。 在强调员工参加、共同决定的理念的基础上,监事会一方面可以提供工会、员工委员会的新闻发布和意见表达的途径,另一方面可以切实监督均衡的理事、高管等。 德国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共同构成的模式是资本和劳动共同管理企业的模式,体现了现代企业法理论中的“利益相关者理论”,是以前以股东为本位传递的固有观念的修正,是20世纪末期兴起的“人力资本理论”
日本模式。 根据日本年的《企业法》,日本上市公司治理的模式有三种。 单双会模式(以前流传的模式),企业设立了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二是单层委员会模式(美国模式),即企业只设董事会,没有监事会三是混合模式,企业不设监事会,董事会设“监事会等委员会”特别委员会。 另外,日本实际上强制要求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
美国模式。 美国公司治理使用单一制结构,企业除了股东大会以外,只有董事会是必须的机构,没有单独的监督机构。 董事会是企业的业务执行机关,除了企业章程的限制外,企业的一切权力必须在董事会或者其许可下行使。 除此之外,美国建立了独立的董事制度,独立的董事负责监督企业的财务、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层的职务行为等。 由于美国许多企业的所有权非常分散,没有一个股东能比较有效地管理企业,因此独立董事制度是比较这个问题确立的。
美国的“公司治理大体上”将独立董事定义为与企业没有重大关系的董事,监督是独立董事最重要和实质性的责任。 独立理事最大的优点之一是具有独立性,这种独立性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法律地位的独立。 独立理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不是大股东任命或推荐,也不是企业雇佣的经营管理者,代表企业全体股东和企业全体利益,不能与企业、企业内部人、大股东有独立的客观评价关系。 第二是观点的独立。 独立董事以超然的地位,履行自己的职责,监督高层管理者,监督董事会和执行董事的表现,确保遵守最佳行为标准。 独立董事还对企业快速发展战术、业绩、资源、主要人员的任命和行为标准、报酬等问题进行了独立评价。 另外,独立董事还可以通过参加董事会设立的各种专业委员会,如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报酬委员会,充当独立性的重要指标——专家顾问。 纽约证券交易所要求所有挂牌的国内上市企业拥有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美国证券交易所也在国内上市企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建议至少有两名独立董事纳斯达克是挂牌的国内的
好处相关者的管理和商业银行监事会的功能得到比较有效的发挥
我国在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企业管理结构,董事会内部设置的独立理事和董事会有独立的监事会。 监事会功能比较有效地发挥,发挥完全利益相关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但是很多学者认为,与德国有相对决定权的监事会和美国的独立理事制度相比,我国的监事会没有充分发挥其作用。
通常认为监事会是对依照企业法规定依法设立的董事会及其成员和经理层行使监督职能的企业专业监督机构。 根据我国《企业法》,监事会必须在股东大会和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独立企业业务的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和其他监督企业重大事务权力的股票企业的法定上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 从监事会的性质来看,监事会是企业内部的监督机关,从董事会及其成员、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者对职务行为行使监事权的监事会权利来源来看,监事会是投资者监督权的执行主体之一。
在我国商业银行的企业管理机构中,监事会的作用不仅代表投资者,而且对董事会及其成员、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者进行以前传达的意义上的监督,而且对存款人等重要利益相关者的权利的尊重和保护 这也决定了中国商业银行监事会及其作用发挥机制的重要性和许多复杂性,意味着监事会为了在商业银行企业的管理中比较有效地发挥作用,需要更确定的制度安排和条件保障。
增强职权,优化结构。 鉴于商业银行经营的特殊性,股东和管理层天然有机会主义倾向,应该给监事会更大的监督权。 商业银行监事会主要由股东代表、职工代表、相关专家及能代表普通存款人利益的利益相关者组成,应该直接接受股东大会的指导,直接负责,监督银行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董事会成员的行为,与董事会取得平衡 另外,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督规则决定赋予监事会越来越多的职能责任,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董事、监督董事会的决定行为、对一些监事的提名权、代表银行起诉违法董事和高级管理者,由董事会提出 另外,要加强对监事会成员的职务审查,巩固监督责任,研究对监事会的监督处罚。
约束管理层,防范道德风险。 商业银行的高杠杆很容易给管理层带来道德风险。 国内外许多例子表明,商业银行管理层在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的指导下,采用过激的业务模式,可能侵犯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和金融安全,导致系统风险的累积和爆发。 特别是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在商业银行企业的管理中,加强党的领导和以前传达的意义上的董事会决策机制具有比较好的处理方案,监事会机制也充分体现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相关特征,充分体现了党的 另外,也考虑体现外部治理的制约作用,特别是在中小商业银行,通过强化存款保险制度、外部监督管理机构在企业内部治理中的监督制约作用,例如存款保险基金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在监事会中的常驻等,来增强监督力
保护利益相关者权益,加强社会责任制约。 年国际清算银行( bis )修订的“强化银行企业治理”中新增加了对商业银行公司价值标准、社会责任等的要求。 另外,OECD和巴塞尔委员会强调商业银行的企业治理应该关注和保护存款人、银行员工等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实现多个利益主体的共同快速发展。 年7月下旬,银监会印发了《商业银行企业管理指导》,其中大部分与国际最佳做法同步,提出商业银行的企业管理应履行对存款人、员工等的权利保护责任,利益相关者管理也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考虑到银行经营的特殊性,监事会必须在董事会成员中监督和增加中小股东、独立董事、专家学者的比重,加强银行对公众的新闻披露,保护普通存款人等重要利益相关者的权利。 并且关注越来越多的社会责任理念,加强董事会对相关决定的诱惑和监督,鼓励企业公开商业伦理、环境保护、可持续快速发展等关于公共行业的承诺,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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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中国金融》|更好发挥商业银行监事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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