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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德邦证券”)编写本报告的复印件和新闻,发行人于年4月对外公开的《新疆华凌工贸(集团)有限企业年报》等其他公开公开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发行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德邦证券发行 德邦证券没有独立验证报告书中包含的复印件和新闻,对这些复印件和新闻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不负任何保证或责任。

【新疆华凌工贸(集团)有限企业企业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投资者建议是否采取某种行为的意见,投资者不得独立评价相关事项,并将本报告的复印件作为德邦证券的承诺或声明。 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德邦证券的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投资者不承担本报告中的任何行为或不作为,德邦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新疆华凌工贸(集团)有限企业企业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一章本期债券概要

一、批准文件和批准规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许可[]2345号”文件批准,新疆华凌工贸(集团)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新疆华凌”、“发行人”或“企业”)在中国国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亿元以下的企业债券

二、债券名称:新疆华凌工贸(集团)有限企业年企业债券(第一期)。 。

三、债券的简称和代码: 15华凌01(136043 )。

四、发行主体:新疆华凌工贸(集团)有限企业。

五、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10亿元,超额销售10亿元以下,实际发行规模12亿元。

六、债券期限:五年期。 附上第三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价格选择权及投资者倒卖选择权。

七、债券利率:当期债券面值利率为6.50%。

八、还款期限和方法:本期债券使用单利按年计算利息,不计算复利。 每年支付一次利息,到期后偿还,最终利息与本金一起支付。 债券持有人在第三年末行使转售权的情况下,在出售的债券本金上加上第三年的利息,在投资者的转售支付日期即年11月23日一起支付。 这次债券本金的兑付由登记结算机构和有关机构进行。 这次债券兑付本金的具体事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媒体上发表的相关公告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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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担保方法:本期债券不担保。

十、信用等级: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企业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十一、债券受托管理者: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发行人的年经营和财务状况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的前身是乌鲁木齐市华凌工贸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乌市华凌企业”),是米恩华、杨纪风于1995年4月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企业,注册资本330万元,其中,米恩华出资320万元,占96.97% 杨纪风出资10万元,占3.03%。

1997年2月,米恩华增资于乌市华凌企业,其出资增加到931.62万元。 此次增资完成后,乌市华凌企业注册资本增加到941.62万元,米恩华持股比例为98.94%,杨纪风持股比例为1.06%。

1997年7月,经乌鲁木齐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市体改字〔1997〕28号文件批准,乌市华凌企业变更为新疆华凌工贸(集团)有限企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编号: 650000 而发行商注册资本增加到13,888万元,其中米恩华出资13,878万元,持有股份比例为99.93%; 杨纪风出资10万元,持股比例为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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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股东杨纪风增资发行人,新增出资额至10万元。 此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到13,898万元,米恩华持股比例为99.86%,杨纪风持股比例为0.14%。

2009年7月,原股东杨纪风将持有的发行者0.14%的所有权转让给杨小玲,但米恩华的所有权比例不变,为99.86%。

年6月,股东米恩华向发行商增资,出资额增加了000万元。 此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到20,898万元,米恩华持股比例为99.90%,杨小玲持股比例为0.10%。

至此,发行商的股票结构没有变化。

截至2012月31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20,898万元。 发行人股东是自然人米恩华和杨小玲,出资比例分别为99.90%和0.10%。

二、发行人的年经营情况

(一)经营解体;

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仍以市场租赁业务收入为主,所占比例为57.35%,相当于年占有情况,市场租赁业务发展迅速。 年,企业营业收入16.34亿元,与年基本相同。

(二)营业收入的具体构成

单位:元

(三)本年度新投资情况

年,发行商新建了5家子企业,分别以货币资金向发行商子企业华凌物流出资人民币250.00万元新建北京华凌商服科技有限企业。 发行商子企业华凌房地产用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新建乌鲁木齐市一得源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 华凌畜牧子企业华凌农牧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新建新疆华凌赛诺牧业科技有限企业。 发行人子企业华凌畜牧用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540.00万元新建新疆华凌农牧新闻科技有限企业。 发行人用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210.00万元新建新疆华凌速贸易城电子商务有限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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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间,发行人不存在投资额超过企业上年末审计净资产20%的重大股票投资情况。

三、发行人年度财务状况

根据发行者的年度报告,发行者总资产为2,198,634.52万元,比上年增加12.06%的净资产为777,446.67万元,比上年上升27.45%。

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163,371.39万元,实现与年度大致相同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567.32万元,比年度上升69.57%,主要是发行人根据所得税优惠政策,调整递延所得税费用。

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第一数据;

单位:万元

(2)结合损益计算书的第一数据

单位:万元

发行人年营业利润、利润总额比上年分别减少66.25%和75.98%,第一是企业年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比上年大幅减少所致。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第一数据

单位:万元

四、发行人的信用状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发行商及其子公司取得银行信用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到年底,发行商及其下属企业获得的银行总信用额为120.80亿元,已采用信用额47.08亿元,未提交额为73.72亿元。

第三章发行人募集资金录用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许可[]2345号”批准,发行人于去年11月23日公开发行了人民币12亿元的企业债券。 本期企业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减去发行费用后的净募集资金于年11月25日导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录用情况

年,企业按照招聘证明的约定,采用募集资金4.54亿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7.329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资金企业为了优化企业的债务结构,尽量节约企业的利息费用,进行了银行贷款的偿还和流动资金的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新疆华凌工贸(集团)有限企业年企业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110.00万元。

第四章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本期债券于去年11月23日发行,年度内没有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五章当期债券利息偿还情况

这次债券的利息支付日是年11月23日,利息支付日是年到年的每年11月23日。 投资者行使转售选择权时,部分债券的利息支付日是从年到年的每年11月23日。 截至本报告发行之日,本期债券尚未达到利息支付期,因此本期债券的利息尚未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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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根据监督管理部门和共同信用评级有限企业(共同评级)跟踪评级的要求,共同评级在本期债券生存期内,每年在新疆华凌工贸易(集团)有限企业审计报告公布后2个月内进行定期跟踪评级,本期债券生存期

跟踪评级结果在联合信用评级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布,提交给新疆华凌工贸(集团)有限企业、监管部门、交易机构等,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其他交易所、媒体、其他情况下的披露时间。

最近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年6月30日前在评级机构网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布。

第七章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人员的调动情况

发行人指定的负责解决本期债券的相关事务负责人是马建伟,年度的上述人员没有变动。

第八章受托管理者履行职责的情况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德邦证券株式会社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者继续监督,定期使用电话访问、邮件往来和资金专业账户的新闻检查等方法,检查发行者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征信状况和募集资金的采用状况等。

从年3月21日到年3月22日,德邦证券株式会社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者对发行人进行了现场访问,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募集资金的采用情况、将来的融资计划、债务保证等进行了采访。

在审计过程中,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者,新疆华凌工贸(集团)有限企业截至去年12月31日,年企业新借款总额为28.13亿元,其中包括12亿元,公开发行企业债券,11.76亿元短期银行借款,4. 年初累计新增加的借款超过了年末净资产61.00亿元的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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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这些事项,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发行人年累计新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20%的事项,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第九章其他情况

受到企业重大诉讼、仲裁或重大行政处罚的事项

年度,发行人不存在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有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仲裁的一些事项以及行政处罚事件。

二、企业破产引起的几个事项重组

年度,发行人不存在破产重整事项。

三、企业债券面临暂停或结束上市风险的情况

年度,发行人的企业债券没有面临暂停或中止上市的风险。

四、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管理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企业董事、监事、上级管理者因涉嫌犯罪而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

年度,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管理者因涉嫌犯罪而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况,或者企业董事、监事及上级管理者因涉嫌犯罪而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没有发现。

五、其他重大事项

没有。

德邦证券株式会社

年6月27日

(年度)

主要销售商/债券受托管理者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栋9楼)

二零一六年六月

标题:【新疆华凌工贸(集团)有限企业企业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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