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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上海12月31日电(记者潘清)为促进债市健康快速发展,防止债市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30日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式按揭交易风险管理指南》,从2012年2月1日开始实施
上述准则表明证券企业的目的是完全控制顾客级别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风险。 指南决定了回购融资者的两个风险管理指标,即回购基准券的采用率和放大率,决定了具体的计算方法。
根据准则的要求,投资者进行融资回购交易,回购基准券的采用率不得超过90%,回购放大率不得超过5倍。 这两个指标有利于对参与统一领域内回购融资交易的顾客的风险管理要求,防止债券回购市场风险。
据上证全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上证所债市迅速发展,规模扩大,目前债券挂牌数达到632只,债券年成交量也比以往大幅增加,债券回购交易越来越活跃。
该负责人表示,今后几年将积极努力把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放在重要位置,为许多中小企业和实体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债券融资服务,为投资者提供越来越多的固定收益产品。 而且,上证所多次兼顾风险防范和市场的快速发展,使投资者在风险管理的前提下进行债券投资,保障债市的长期健康和快速发展。 上述准则是在此背景下制作发表。
我们知道指南将从2012年2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新顾客必须严格遵守指南的相关要求。 指导相关风险管理指标超过规定的现有回购融资交易顾客给予半年的宽限期,即在2012年6月30日前逐步满足相关风险管理指标。 证券公司与顾客协商明确基准达成日期,签订合同确定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满足指南要求的方法、期限等事项,促使协议的履行。
标题:【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控制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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