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278字,读完约13分钟
《胜周刊》记者去四川乐山调查时发现,整个事件可能没有现在公开的那么简单…… 事件的播放: 7月21日上午10点20分,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县的新街上突然传来巨大的声音。 30分钟后,惊人的消息在全城迅速传开:峨边县资产上亿元的第一富豪、县政协副主席、明达集团董事长兼社长葛君明在自己的办公室被炸毁,爆炸者与他一起死亡,另外5人受伤 施者张明春因玉林桥水电站用地赔偿和明达集团纠纷矛盾加剧,实施了这一爆炸 最新进展: 7月22日,也就是事件发生的第二天,乐山市公安局会见了当地媒体,召开了关于这件事的新闻发布会,宣布“峨边' 7.21 '爆炸杀人事件成功”。 这也是迄今为止官方机构关于峨边爆炸事件公开的唯一消息 记者7月29日从乐山市公安局获悉,乐山市、峨边县两地方警察已经合作解决了“' 7.21 '爆炸杀人事件”,但尚未解决,目前还需要更完整的相关证据。 根据从其他途径得到的信息,乐山市已经组成了项目调查组,专门“仔细检查”这次的事情,除了公安、检察机关以外,政法委员会和纪检部门也在其中。 这个消息后来在与一位政府官员的对话中得到了证实 峨边县委在7月30日召开的实务会议上也谈到了这个问题,说“要仔细调查‘7.21’爆炸杀人事件的深刻原因”。 市县二级需要组成专业团队调查这件事,向省报告工作情况,但前述的“深层次原因”似乎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简单。 根据掌握情况的解体,什么是“深层次的原因”。 这是否意味着“' 7.21 '爆炸杀人事件”的背后没有简单的经济纠纷? 死富豪的成就史 7月29日下午,记者去了峨边县,想了解更多情况。 峨边位于小凉山地区,县城依山而立,大渡河横穿城堡,是从前传下来的山区农业县 依山采金,依水饮水(中小水电),峨边近年发展迅速,去年经济增长速度达到100%,县内有4家年产值超过亿元的公司。 这次爆炸事件的主角明达集团就是其中之一。 据当地人说,作为以前流传下来的农业县,峨边也是辉煌的,但10多年前当地林区的生意相当好,“一辆原木被拖到山外,连一辆大树都坐不上”,当时的“伐林富”盛况现在 明达集团可以有今天的地位,在某些方面也受益于斯 葛君明在90年代初投资的汽车零部件和运输业是完成资本原始积累的重要一步 回顾,明达集团兴盛的历史与峨边县工业经济的迅速发展密切相关 葛君明最初在父亲领导的沙坪建设工程队工作,之后继承父亲成为建设队的队长 1993年,原集体全制沙坪建筑团队成功改建为民营公司,葛君明更名为四川明达建筑工程有限企业 之后,明达建筑作为当地唯一的二级施工队,负责当地大部分重要的建筑工程,包括县委住宅、邮局商住楼、县交管所综合楼、金口河客运站等50多座。 1996年出现投资损失的四川电石工厂被认为是明达集团成长道路上的典型战役之一,葛君明以数十万元的价格获得了四川电石工厂的51%的股份,3个月后电石价格上涨,企业的赤字消除是盈余,现在 2002年,明达集团获得峨边县政府对玉林桥水电站的开发权,该电厂计划投入3亿元,装机容量5万千瓦,成为当地规模最大的水电站之一 另外,明达集团的业务涉及化学工业、贸易等,峨边县的四大工业支柱产业“水电、化学工业、冶金、建材”明达集团已经齐全,当地官员认为明达集团可以占全县工业生产总额的30% 因此,明达集团在当地民众和政府心中的地位并不容易理解。 明达集团在当地没有人不知道。 政府在爆炸事件发生后,已经部署了很多员工小组进入明达集团,帮助公司稳定和恢复经营。 7月29日晚,记者进入峨边县,雇用人力车前往明达集团,到达明达集团的办公楼时,拉车的师傅回头说:“这是发生爆炸的地方。” 葛君明的冤案 在明达集团玉林桥水电站司令部会见了水电站建设项目的经理。 根据 ,玉林桥水电站是几年前就计划好的项目,本来应该由别的企业负责建设运营,但该企业的水电站建设相关投入延迟,峨边县政府从该企业收回玉林桥水电站的开发权,2002年12月 2003年9月,明达集团从四川省政府那里收到了必要的相关批文,重新开始了水电站的建设 在玉林桥水电站的监理企业中,我们看到了整个电厂项目的工程图纸。 位于该山区的中型水电站采取涵洞取水设计,因此明达集团必须在水电站水库体侧的山脉上挖约6公里长的取水孔,在6公里外建设发电站。 根据工程图纸,发电厂的位置在玉林桥边道路的位置,发电厂修好后,为了处理占用现有道路的问题,明达集团计划在现有道路的对岸建设新道路,该道路设计长198米,道路在河附近。 "我们不打算占有张明春的采沙场,但如果涉及道路工程,就需要炸毁山,山脚下的采沙场受到严重的安全威胁。 而且,只要采砂工厂有人,我们就不敢施工,如果伤害任何一个身体,破坏工具,就会给双方添麻烦。 李主任说,明达集团只是想修路,对张明春的采沙场没有任何要求 “考虑到道路工程对采沙场的影响,我想赔偿一点。 “为了与工程有关而占用和租用村民土地的问题,玉林桥水电站项目中还有很多。 其他事件首先是补偿村民的土地。 大众员工和村民商量。 “补偿不仅包括土地面积,还包括草和树等现有植被。 “李主任是群工集团的负责人,”光是这些补偿,就消耗了明达集团的很多钱,我们给村民的补偿条件很宽松,难怪土地面积应该按占有的平面面积来计算,我们用的是梯度面积。 少了一棵树,村民找到我们,我们再数一次,给他补充。 李主任翻了一堆文件,给我看“有一个月的某一天,给某个村民补充了树的数量,26元……”。 这些补偿金由葛君明签字发放。 “关于企业资金的问题,都需要老总的签名。 但是,和张明春谈判的商家,在进行小组工作后不久就转移到了曹国俊 曹是明达企业第四分企业的经理,是新建公路工程的承包人,也是葛君明的远亲 李主任对此解释说:“小组合作的工作也不是完全自己做,合适的人来说说事件就行了。” “张明春的事件转移到曹国俊手中后,事件有点变化。 根据群工集团和曹国俊的口头协议,曹氏和张氏谈了赔偿方案后,曹国俊先把补偿金垫付给张明春,曹国俊向明达集团结算工程款时,把自己垫付的钱拿回来。 也就是说,根据原计划,在道路工程完成之前,葛君明将不会签署关于张明春采沙场补偿金的文件。 关于这件事,你可能也不知道 很不巧,因为涉及到安全事故,所以那条路还没有修好 2004年1月,曹国俊的施工队在炸山时,掉下一块大石头,把玉林桥摔在裂缝里,阻碍了交通50多天 之后,该区间的道路工程中断,曹国俊的承包合同也结束了 对张明春补偿方案的不满是导致爆炸悲剧的直接因素之一,但明达集团方面认为,这个事件早就处理了 在2003年11月12日的《租赁合同》上签字,张明春在曹国俊身上采用了他的采沙场和他为运沙修理的人行道一年,租金4000元。 这一年,张明春办的河道采砂许可证和河水库砂石是曹国俊采用的 张明春在协议书上签了字,从曹国俊处收到4000元 "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钱也收了,以为事件结束了,没人想到后来会这么大。 “葛君礼认为以后发生的事件没有人预料到,葛君礼是明达集团的常务副社长,是葛君明的三弟,葛君明死前是否正确知道发生了什么是个疑问。 硬来 张明春的身份是农民,4年前开了采沙场后也是个小承包商 据张明春的妻子周兴容介绍,当时经营采沙场时,他知道附近将建设水电站。 “我担心建设水电站会不会建成采沙场。 张明春认为这种情况不会发生。 他打算把沙子卖给水电站”。 张先生和妻子都知道冬天会有沙坑,夏天会被淹没,每年都必须重新开始修理。 这并不是对他们寄予很大的期望。 从1999年开始,张明春花5000元制作采砂许可证,修路、沙坝管理、水库建设等4年累计投入3万余元,每年支付500元管理费 这个沙坑每年有两万元左右的收入,每年投入1.2万元的修理,除了工人工资,还能剩下3,4000元 “3400元在当地农村还是不错的收入,但为了还债和给妻子治病,张明春家的生活一直很艰苦 2003年11月8日,任培义和刘仕太(县水利局水政股长)找到张明春,就开采场的占有进行咨询,提出赔偿5000元,但张明春没有答应 周兴容说,他们希望能收回以前的投资。 “大约3万多元,包括已经筛选出的1万多块沙子。 市价是多少? ”。 “有一次曹国俊和张明春说话时,我在场。 对曹国俊说:“那你要赔偿我们3万元啊。” 第二次见他和张明春说话时,为我辩护。 他以为会以这个价格补偿我们。 ”周兴容对记者说 这个“卖”沙场的方案在明达企业看来有点勉强。 “河滩都是国家的,张明春只有录用权没有全部权利,我们也只有租赁路而不是一条购买路。 “任培义说当时和张明春商量的一直是租赁,不是一个购买。 11月8日以后,关于占地面积补偿的事件由曹国俊和张明春开始商量 张明春在遗书上说:“又是10日( 11月10日),刘世太(刘仕太)和曹国俊对我说我不能接受你的方案……,刘世太对我说,你想,觉得没有余地,你认为我们 我不知道什么叫硬 据了解情况的人说,10日晚上曹国俊和张明春签订过协议。 “曹国俊告诉我,他和张明春的事件已经谈过了,我警告他你们应该签署协议。 张明春在旁边说,不用协商,把钱给我就行了。 张明春在遗书中说,与曹国俊协商后,曹先生以个人名义赔偿了张一万元。 但是,这个协议似乎没有得到玉林桥水电站方面的认可或知晓 11月11日,黄如明(县水利局分管水政事业副局长)、刘仕太、任培义等人再次与张明春协调,最后双方没有达成任何协议,张明春接到了废除自己采砂许可证的通知。 11月12日,张明春发现曹国俊要求兑现此前的承诺 曹先生告诉他,明达企业不会补偿你。 我承包的这项工程用你这条路。 你我个人协商,给你4000元。 张明春考虑支付民工工资,才同意曹氏的意见,双方随后签订了一项协议,“玉林桥河原地和公路租赁为一年,启动时间为2003年11月12日~2004年11月11日,租金费用为4000元,一年内张 录用期间出现问题,张明春会处理的”。 张明春带回来4000元时,受到妻子的强烈谴责 “我问他不是说了三万元吗? 怎么只拿回4000元? 你去什么地方乱扔花了? 张明春说自己真的只拿回这些钱,跪下告诉我。 直到最后,周兴容不相信张明春说的,不知道张明春和曹国俊达成的协议是租赁,不是购买。 张明春是个内向的人,在占地面积补偿问题上不怎么和妻子交流,2003年过了元宵节后,张明春搬家了,半年内只回家过两三次 2004年7月19日,张明春离家出走,再也没有回来 到目前为止,张明春与水利局和明达企业进行了多次协商,但没有结果 主管部门点火的火? 如果县水利局不吊销张明春的采砂许可证,整个事件将有相当缓和的机会 玉林桥水电站由明达集团负责开发,相关问题应由公司自行解决,但主管部门县水利局此时热情地抬起头来 2003年11月8日,刘仕太向水利局局长刘天华报告了水电站和张明春协商未果的事情 刘天华认为:“玉林桥水电站是重要的工程,如果协议不好,我会来硬的。” 11月10日,在不知道张明春和曹国俊口头协议的情况下,刘天华书面发出无效张明春采砂许可证的通知处理问题,并于11月11日正式发文。 按照张明春的想法,4000元租一年采沙场,租金收入相当于每年获得的利润,这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如果采砂许可证被取消,不仅迄今为止的投入全部支付了,而且失去了今后的生活保障,无法得到已经筛好的1万方砂石,从曹国俊得到的赔偿也只是在2003年支付工人的工资…… 非常生气 根据相关资料,张明春最后年审采砂许可证的时间是2003年3月26日,许可证于2004年3月26日到期 吊销许可证的另一个结果是张明春认为明达企业借助政府的力量对自己施加压力。 张明春留给家人的遗书中有这样一句话。 “我的决策考虑了很久。 水电局和明达企业一口气相通,爆破(诈骗)和欺负我,不给补偿。 但是我们不是说不出话来的人,说不出话来。 证明企业财富大气粗糙,县里处理不了。 所以,我只有上级政府才能震惊处理,可能会带来这个冤案的首要责任。 因为没有政策依据,你们把这个责任(这笔借款)拿回水电局,直到一定拿回来……”刘天华已经违法吊销张明春采砂许可证,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调查。 葛君明本人没有要求水利局“帮帮忙”处理这个问题,但主管部门不可避免地对要点公司、要点项目过于热心,反而给问题的处理带来了变量…… (记者项东) 富豪们,明年也活着。 短短一两年,一些公司的房子在肉体上也消失了 李海仓被射杀后葛君明被杀,过了一会儿恐慌蔓延到公司家 是“抗富”还是“抗恶”? 非常有影响力的主流媒体在时评中说:“在葛君明和张明春共同死亡的悲剧中,我们再次感受到了‘为了财富’、‘民不怕死’是什么。” “想成为下一个张明春”? ! 大部分评论对张明春“共倒”的举动表示同情和理解。 其中有很多称赞“义士”“英雄”等的评论 “应该追认张为烈士”“应该为张建英雄纪念碑”等留言相继出现 网上也播放着被称为“张明春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的帖子,很多网民表示会向张家人捐赠汇款物品。
标题:【乐山峨边首富被炸案:恐怖主义幕后真相】
地址:http://www.china-huali.com/cjxw/128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