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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之馨邹新

“房爷”刚离开,“墓爷”又来了。 最近,广东汕尾陆丰市的“墓爷”经营公益性墓地积攒了数亿元钱的消息引起了话题。

广东当地媒体报道,该墓地存在违规承包、未批准先建、超范围经营等诸多问题,目前其违规建设经营行为已被广东省民政厅停止,限期整改。

陆丰民政局殡葬和改革指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陆丰·科改办”)的相关负责人昨天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的采访,规定公益性墓地不得承包给个人。 陆丰民政局近期将对墓地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个人违规修建墓地

据当地媒体报道,参与的陆丰市潭西町的安福公益性墓地(以下称为“安福墓地”。 )是陆丰市第一个公益性墓地,“墓爷”是当地的个人业主林耀昌。

据通报者林结合国称,安福墓地的法人是潭西镇政府,但经营是个人。 这种“卖羊头狗肉”的方法服务本镇居民的墓地,在野放图上卖给了外人。 林键国表示,安福墓地实际销售坟墓8000多座,一座收入从2万元到10万多元,非法收入达到3亿元。

“广东“坟爷”敛财数亿?公益墓园乱象曝光”

上述陆丰改版的负责人告诉本报,接到通报后,陆丰民政局、物价局等部门共同就此事进行了调查,但由于安福墓地是公益性的,不需要税务票据,只写墓地的收据,物价部门无法核实实际的销售价格。

该负责人还说,现在,安福墓地对非本町的人员可以确认违反销售了953座坟墓。 关于网上3亿元的利益,他说“绝对不可能”。

根据现行法规,中国墓地主要分为经营性墓地和公益性墓地。 经营性墓地是城市墓地,面向市民,多具有很强的市场特征。 这种墓地的土地通过“申办”被国家取得,在销售过程中参照章节纳税。 墓地的价格实行政府的指导价格。

“广东“坟爷”敛财数亿?公益墓园乱象曝光”

公益性墓地由农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报告当地乡镇政府同意后,只有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才能成立。 这样的墓地只能为当地村民提供墓地、服务,不能对外开展销售活动。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公益性墓地(遗骨楼、堂)管理的通知》,公益性墓地的经营主体必须是乡镇人民政府(街)葬礼管理部门、村民委员会,必须确保公益性,以共同经营、转让、承包等形式经营公司

公益性墓地违规经营的情况并不少见。 本报记者在网络搜索中发现浙江温州、辽宁北镇等地公益性墓地的违规成为对外经营的状况。

熟悉殡仪业的人对本报说,公益性墓地价格低,监督管理不严格,因此公益性墓地多在私下转换为经营性墓地,这在全国很普遍。

这个人说,这种情况的发生,一种可能性是镇政府财力不足,无法建立和维持公益性墓地的运营,寻求民间投资的支持,另一种更大的可能性是,镇政府也想通过公益性墓地获利吗

据当地媒体报道,林键国表示,潭西镇政府2008年将安福墓地移交林耀昌经营时,在签订的合同中,潭西镇政府承诺每年受益35%。 但是,这件事至今还没有得到证实。

经营性墓地价格很高

“墓爷”一方面承包公益墓地集资,另一方面将公益性墓地的乱象暴露在公共视野中,另一方面又伤害了墓地太高“死不了”的敏感神经。

熟悉前述殡仪业的人指出,公益性墓地变成经营性质只是好处的诱惑,产生好处的前提是有市场的诉求。 很多市场的诉求反映了公益性墓地不能满足大众的诉求和经营性墓地的价格高。

广州市民政局葬礼管理处长梅向阳告诉本报,广州市每年死亡人数约5万人,其中10%葬在经营性墓地,其他约90%的遗骨寄存在全市约80座遗骨楼堂,各骨灰盒的年度管理费为70元。

“现在广州经营性墓地有10个,价格高的可能达到10几万元,公益性比较便宜的是20元到几百元。 ”。 梅阳说。

有学者建议,为了保障公益性墓地的公益性,政府策划后可以采取几种模式的投资经营。 一是政府出资招标管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提供公共服务,二是政府控制投资和定价权,给予公司部分补贴,公司在这个过程中属于非营利组织,既不承担税收也不承担利润。

“广东“坟爷”敛财数亿?公益墓园乱象曝光”

对此,梅向阳认为公益性墓地是政府通过公益性的投入来做这件事,为了保证公益性事业的纯粹性,“如果引进公司,多少会有一些利益目的”。 他说,即使政府委托公司管理,也有收钱的问题,会改变经营。

虽然由政府主导进行投入和管理,但实际上价格也不高,他补充说“不需要很多人手,墓地也不需要豪华。”

安福墓地实名举报后,广东省民政厅确定要求,公益性墓地可以由民政部门直接管理,也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法委托专业葬礼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维护,但租赁、招商、承包经营或股份制合作等商品

对此,陆丰改进阀的负责人说,民政局承担着计划和管理的作用,“民政局不能管理那么大的摊位,只是政策指导”。

梅阳认为,为了维持公益性墓地的公益性,必须首先制定管理制度,在制度上加以保障。 二是加强常规监督管理检查,对商业经营给予严厉处罚,另外政府要增加投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和大众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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