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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新闻知情同意顺网科技( 300113,应该是股票吧)与德董387◇海涛通话仅24秒钟,周永平利用妻子的账户购买了顺网科技股
日前,河北证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了内幕交易事件,周永平内幕交易顺网科技违法实施“一罚三”处罚,证监局责令依法解决非法持有证券,没收违法所得13.25万元,39.76万元
内幕新闻形成过程。
年4月19日获悉,顺网科学技术理事会开始研究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年4月20日下午,顺网科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计划每10股支付现金红利人民币2.5元(含税),按资本公积向全部股东各增资10股13股。 独立理事71海涛本人在现场参加了这次董事会,知道企业年度利益分配计划草案。
年4月22日,顺网科技发布了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预案与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一致。
河北证监局表示,顺网科技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新闻是《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二项“企业分配股息或增资计划”规定的内幕新闻,内幕新闻的敏感期为年4月19日至年4月21日。 李海涛是内幕消息的知情人,知道内幕消息的时间不比年4月20日晚。
周永平内幕交易详情
根据公开新闻的透过审计,周永平和71海涛在同一个深赛格( 000058,股票吧)工作。 周永平曾任深圳赛格全资子企业深圳市赛格实业投资有限企业总经理(年11月不再就职),泽海涛于1993-2000年担任深圳赛格集团企业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上市企业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总经理
年4月21日上午9点46分17秒,周永平用手机与漳海涛打电话,24秒,同日上午9点50分,周永平妻子“冉某霞”的账户开始委托购买顺网科技股,“冉某霞”账户首次购买顺网科技股。
证券监督局表示,这次购买时刻与内幕新闻的敏感期和异常通话时刻高度一致,内幕交易的特征很明显。 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周永平未能提供证据或合理利用内幕新闻从事交易活动。
在敏感期间,“冉姓霞”账户购买了2.5万股,成交金额为205.92万元,周永平用自己的手机订购。 年5月3日卖出5000股,销售额为48.92万元。 根据深圳交易所的计算,违法所得额为13.25万元。
周永平在“冉某霞”账户于每年4月21日买入25000股,于每年5月3日卖出5000股
据证券监督局介绍,周永平和冉某霞有夫妻关系,周永平是“冉某霞”账户的实际管理者。
上述违法事实有查询笔录、顺网科技董事会会议记录签名页、电子邮件、通信记录、证券交易记录等的证据说明,足以认证。 周永平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二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内幕交易没有受到惩罚3
周永平在陈述、申辩中表示,购买“顺网科技”股票的原因是分析自己与朋友分享的研究成果,而且“顺网科技”是大家都知道的高增长成绩优秀股票,市场上流传着收购的传闻。 其二,与71海涛通电话后,购买“顺网科学技术”股是偶然的。 其三,购买“顺网科技”股实质性损失,要求减轻处罚。
但是,河北证监局认为周永平提供了证据,排除了没有提供合理的证书或利用内幕新闻进行相关证券交易活动,周永平买卖“顺网科技”股票是否损失依法减轻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河北证券监督局:周永平依法解决非法持有证券,没收违法所得13.25万元,并处39.76万元罚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内幕交易处理、内幕新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的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内幕新闻敏感期间,他人从事或泄露内幕新闻,他人在该内幕新闻中 (一) (二)期货交易占有保证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三)获利或者损失额不在15万元以上的(四)三次以上(五)有其他重大情节的。
周永平在内幕新闻敏感期证券交易额为2,059,231元,应该属于刑法第180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构成内幕交易,泄露内幕新闻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科违法所得1-5倍的罚款。
据公开新闻报道,顺网科技独立董事71海涛现年64岁,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取得工程硕士学位,2004年-年担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企业理事长,现担任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企业理事长,工伤( 李海涛于2007年12月22日在长沙参加第14届独立董事训练,于年11月25日在深交所参加第255届独立董事训练,复出珠江实业、日照港、特鲁佳、智美体育( 01661.hk )、中国新华电视( 08356.hk )等
标题:“创投大佬靳海涛涉顺网科技内幕交易案 前同事与其24秒通话后买入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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